潮州市:申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申领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工伤保险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9号);4.《潮州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办事对象
			
			
				
					申领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参保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工伤认定决定书》;3.《伤残等级评定书》;4.《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确认书》;5.代签证明(申请人因行动不便等原因需直系亲属代签时出具,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同时出具代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保留劳动关系与否证明;7.申请人邮储银行账号复印件;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承诺期限
			
			
				
					20
			
			
				
					法定期限
			
			
				
					20
			
		
		
			
				
					业务表格
			
			
				
					《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单位填报《领取伤残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单位持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所需资料,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3.待社保局审批后通知单位前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网上办理流程
			
			
				
					无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刘海臣)—审核(庄乙聪)—审批(蔡立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3楼工伤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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