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申请特殊门诊待遇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结算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2.《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潮人社〔2011〕330号);3.《关于修改<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潮人社〔2012〕177号)。
			
		
		
			
				
					办事对象
			
			
				
					参保人员患有符合规定范围的指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
			
		
		
			
				
					办理条件
			
			
				
					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人员。
			
		
		
			
				
					所需材料
			
			
				
					1.参保就医凭证;2.病历证明及相关资料;3.近期免框一寸彩照。
			
		
		
			
				
					承诺期限
			
			
				
					当日
			
			
				
					法定期限
			
			
				
					无
			
		
		
			
				
					业务表格
			
			
				
					《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人员应携带上述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潮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体检表》(下称体检表);2.参保人员凭《体检表》到指定的诊断医院进行体检鉴定,符合诊断标准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体检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存档备查,并打印受理回执交申办人作为办理门诊记帐手续或报销手续的凭证。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8、9号窗口)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1楼结算科(0768-2357271)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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