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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办理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2016-12-19 08:00:10 无忧保
  1.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1)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开户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批量新开户的单位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纸质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新开户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2.个人缴存者账户设立   个人缴存者是指: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办理要件:   (1)填写《随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簿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自由职业人员需提供本人《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及复印件。   (6)银行进账单。   办理流程: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柜员开立个人账户→银行进账 →柜员打印汇缴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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