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办理指南-公积金办事指南


1.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1)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开户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批量新开户的单位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表格及电子表格,纸质表格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新开户提供《随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随州住房公积金“www.suizhougjj.cn”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2.个人缴存者账户设立
个人缴存者是指: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
办理要件:
(1)填写《随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户口簿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自由职业人员需提供本人《随州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及复印件。
(6)银行进账单。
办理流程:提供办理要件→营业部或办事处审核→柜员开立个人账户→银行进账 →柜员打印汇缴书。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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