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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9 08:00:10 无忧保
  事项名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管辖范围:市本级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   政策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申报条件:在享受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   申报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程序:失业人员向市失业保险所提交书面申请,市失业保险所审核批准。   办理权限:市失业保险所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材料不齐一次告之,补齐材料即时办理。   承办部门:承德市西大街双柳小区12号楼33号,承德市失业保险所,电话:218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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