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


10月21日讯——2013年贵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是多少?小编为您解答。
养老保险:单位20.0%,个人8.0%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0%
失业保险:单位2.0%,个人1.0%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不得低于5%,不得超过12%,自2013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3年单位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
贵阳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职工,应按照本人2012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12年省月岗平工资60%的,统一按1919.8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2年度省月岗平工资的300%的,统一按9599元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月平均工资高于2012年省岗平工资的60%且低于30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
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参保单位注意:养老保险新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2013年7月起,对2013年1至6月缴费基数不足1919.8元的部分进行一次性补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四个险种缴费基数从2013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原缴费基数低于1919.8元的将统一调整到1919.8元。
例如:贵阳市某企业职工张华,201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2500元,那么按规定,张华去年的月平均工资在1919.8元至3199.67元之间,应按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进行申报。今年,张华应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201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8%,其中,单位应给张华缴纳20%,即500元,而张华个人仅承担8%,即200元。
3%的失业保险,单位应给张华缴纳2%,即50元,张华个人只承担1%,即25元;
9.5%的医疗保险,单位应给张华缴纳7.5%,即187.5元,张华个人只承担2%,即50元。
0.7%的生育险,单位全部承担;工伤险,按一、二、三类来执行,也是单位全部承担。
贵阳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贵阳市2013至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从即日起开始调整,上下限标准都有所提高。其中,最高不能超过3438元,最低不得低于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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