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标准


2013年石家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1%,个人,7%
社保合计:单位缴纳437.17元,个人缴纳152.5元
社平工资:3013.80元
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
社保基数(最低标准):养老保险,1808.3元;医疗保险,2927.67元;工伤保险,1757元;生育保险,2927.67元,失业保险,1808.3元,公积金,1100元
【住房公积金】2013年7月1日起石家庄是否会调整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每年应根据职工上年度工资情况于每年1月或7月调整一次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保留到整元。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石家庄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2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1169元;最低额不低于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即132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适用于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即单位在缴存2013年7月份公积金时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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