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


2013年度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
专家指出,五险一金包括社保与公积金两个部分,社保又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部分】
养老保险:
(1)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8%
(2)地方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不用缴费
医疗保险: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75%,个人不用缴费;门诊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2)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缴费比例为3%,个人缴费比例为1.5%。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有分东莞市户籍与非东莞市户籍的
(1)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2)非东莞市户籍: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5—1.5%,其中工伤保险按各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不同缴费比例划分为三类:0.5%、1%、1.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用缴费。
【公积金部分】
单位应当在规定的缴存比例幅度范围内(5%-20%)调整缴存比例,并且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我市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2012年度的20999元调整为2375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单位)上限由2012年度的8400元调整为9501元。
我市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本通知开始执行之日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在执行时间段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从调整之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则相应调整。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未达我市今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我市职工今年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的执行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社会保险政策说明】
201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12645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分镇属与市属,镇属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2138元,市属下限为2850.6元,上限为4751元;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分镇属与市属,镇属下限为1310元,上限为6414元,市属下限为2850.6元,上限为14253元;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138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751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基数下限为2850.6元,上限为14253元;
专家提醒,每年7月的参保缴费基数会根据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有所调整,2013年度一般指的是2013年7月到2014年6月,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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