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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6是多少?2016年南京五险一金最新政策

2017-02-13 08:00:02 无忧保
:我们都知道最低工资标准与五险一金是我们职工不可缺少的福利,对于南京市民而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6是多少?五险一金有何变化?等等问题一直都备受关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2016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和五险一金相关政策。 政策一: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6调整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22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二:2016年南京五险一金最新政策 【失业保险】为降低企业成本,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为1%,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5%。自2016年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1至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4月及以后应缴费额中予以核减。以一名员工缴费基数5000元为例,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后,单位每年为他可少支出300元。 【工伤保险】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我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住房公积金】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2015]167号)关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的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177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关注手机金投网(http://m.cngold.org),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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