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流程


(一)劳动者可就近到市区两级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登记表》,并提报相关资料,工作人员需审验相关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提供如下资料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员退役军人、未安置就业的随军家属,凭安置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规划区内完全丧失土地的失地农民凭失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须提交以下资料用人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包括开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须提交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不符合申领条件的要向申领人说明原因,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申领人补齐。 (四)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相关信息录入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后,统一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各级发证机构在照片骑缝处加盖钢印,同时加盖发证机构印章,发给申领人。 (张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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