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根据《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规定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二、设立依据1. 《颁布<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湛府〔1999〕51号)第四十四条;2. 《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湛府[2008]43号)第二十三条;3.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一条 第二款、第三款;4. 《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 第二条 第三款、第四款。 三、实施机关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县(市)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县(市)级。1.权责划分(市)市局负责市区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2.权责划分(县(市))县(市)社保局负责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业务。 四、办理条件设立依据《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第一条 第二条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1)因病情需要转院到外地就医住院;2)转院出院后治疗未终结,仍须继续异地复诊住院的。2.不予办理的情形两次或多次因不同病种需市外就医,不可以办理转院复诊登记。 五、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首次市外就医的出院小结(多次市外复诊的需提供最近一次复诊的出院小结)表1 因病情需要参保人自行申请至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要求原件份数(份/套)复印件份数(份/套)纸质/电子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请表(转诊)无。 2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无。 1 纸质 病历最近一次。 1 1纸质 需再次住院证明材料须是之前社保机构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所出具的 参保人在核准转诊(院)的市外医疗机构出院后,按照医嘱需继续到该院复诊住院的或首次异地住院的。 1 1纸质 病历最近一次。 1 1纸质 六、办理时限申请时限0个工作日受理时限(窗口办理)0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即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参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的外,二十个工作日内决定。 七、办理收费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管理科(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录入社保信息系统,出具转院复诊审批表;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口头告知不符合的原因于需补充的材料。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基本医疗保险转院管理窗口办理流程图》。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无。 九、办理地址1.窗口办理地址窗口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交通指引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0757-3619263逢工作日可乘坐11、12、22路公交车在湛江市影剧院下车或乘坐805、29路车在社保局下车2.网上办理网址 无。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9-12345、0759-3619231 网上查询http//www.gdzjsi.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59-12345 网址http//www.gdzj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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