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工作人员。
	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材料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2、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舜耕西路110号)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七、联系电话6887931
	八、办理流程
	1、 单位申报
	1)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者从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单位填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
	2、登记审批
	单位将《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审核,签署批准意见。
	3、 账户设立
	将归集科审批后的表格,报送核算科,由核算科会同受托银行,为缴存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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