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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复诊办事指南

2017-02-20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复诊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异地就医登记规程的通知》(湛社保[2012]150号)申请条件经市区三甲医院转院到市外医院治疗出院后,需再次回院治疗;第一次市外就医出院后,因病情需再次回院治疗的。办理材料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办理流程1、申请因病情需到市外医院复诊的,带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提交申请,由本市转市外就医的需提供本市三甲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2、审批由待遇核发科和我科共同核定后,审批并备案。3、如办理后超过三个月未复诊,需到我科延期续签。办理时间全年均可受理申请(正常工作日)。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市社保局2楼职工医保科联系电话3619216、3619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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