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流程 ? 缴存单位每月15日前报送变更清册、电子数据至中心及各网点 中心及各网点受理核对变更数据 并生成电子清册提交财务 缴存单位当月有变更的按中心核对数据、无变更的按中心原核对数据于25日前汇款至归集银行中心专户,账款相符后5个工作日内记入职工个人账户上 说明1、使用表格①《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清册》;②《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2、表格可通过中心网站www.ahszgjj.gov.cn下载 3、缴存单位在汇缴住房公积金时,请在银行票据用途或备注栏上填写单位名称、汇缴月份及有无变更。 附件下载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变更清册》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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