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因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因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
设定依据孝公管中文【2015】17号
申请条件根据孝公管中文【2015】17号的文件要求
办事材料(1)《个人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携带原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
(3)以申请人为户名的工、建、农、交、湖北、招商银行储蓄存款活期存折或银行卡(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拟装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属于公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及租金缴纳的凭证)房屋交付使用且未办理两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房屋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
(5)以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以内且处于装修施工期间的《家庭装修工程合同》(或协议)、《家庭装修预算书》和不低于装修工程30%的支付装修款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
(6)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照片2张(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实地拍摄)。
提示住房装修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住房装修预算总额且不超过每平方米1000元。
办理地点孝感市北京路53号房产大厦二楼公积金管理中心
孝感市长征路22号公积金城中营业部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12-23409600712-2839719
办理流程窗口提交申请→调查拍照→营业部初审→营业部复审→财务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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