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流程
设定依据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已参保缴费的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一)个人账户转出,由缴费单位或个人提供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出具申请表》
2、转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转移人员与转出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调动的附调函)
(二)个人账户转入,由转入单位或个人提供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入单位签章确认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时限
1、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内转移,应在收到相关资料审核无误,2个工作日内完成;
2、个人账户统筹范围外转移,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10号。
办理地点
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办理电话
0917-3901822(办公室)
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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