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职工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项目类型
行政服务
办理部门
州人社局
办理地点
州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厅窗口 州医保中心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审理科
联系电话
0859-3232059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办理时间
083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法定
时限
30日
承诺
时限
15个
工作日
是否
即办件
否
审批依据
1.《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州府办发〔2007〕206号);
2.《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暂行)细则的通知》(州劳社局发〔2008〕06号);
3.《关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3〕36号)
办理本项审批前需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
无
申报材料
1.有效医疗发票
2.费用清单或处方、检查报告
3.疾病证明和出院小结
4.异地安置表或转诊转院表复印件
5.服务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出生证、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
7.计划生育手术需县级或社区计生办出具证明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医疗报销条件
是否收费
无
审批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出具生育报销结算单;
5.财务支付。
办理
时限
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到医疗保险报销递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即办
办理及审核
书面审查
医保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5日
现场勘查
检验
批准或呈报
上级部门
经审核符合条件,出具生育报销结算单,进行财务支付
10日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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