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


事项名称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公积金账户注销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申请条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材料1、辞职信(需单位签意见盖公章)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3、韶关市住房公积金退款申请凭证一份。办理场所市公积金中心及所辖各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联系方式业务网点分布及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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