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
二、办理主体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授权的各管理部
三、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四、申请条件及办理材料
须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1、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文本)2、首付款证明
(二)购买二手房的。
1、房产买卖协议
2、契税发票
3、不动产发票
4、售房人收据
五、办理流程
1、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
3、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委托银行
4、银行与借款人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银行发放贷款
六、办理地点濮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七、办理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
八、联系电话0393—87596618759662
九、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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