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缴费指南
办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
遂宁市社保局工伤生育科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10月28日;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9月26日
申请条件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
事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当月《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送审花名册》,有人员变动则填写《参保单位人员增减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通过市社保局下发的网上申报软件,申报本单位当月《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以上月单位职工的实际工资申报,上月无工资收入的职工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平均工资进行申报)。本单位无上网条件的,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窗口申报。
2.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申报名册》进行审核,核定当月用人单位职工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3.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各参保险种的缴费费率,核定用人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生成该单位当月的《缴费核定表》。
4.用人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软件打印《缴费核定表》,无异议的,按《缴费核定表》中的各险种缴费金额准备资金。
5.用人单位可通过转账或现金缴款至市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的方式缴纳当月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费。
6.资金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社保局服务窗口换取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7.用人单位通过网上申报软件,打印《缴费申报核定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市社保局(一式两份),市社保局审核盖章后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缴费申报核定表》可按月打印报表,也可按年汇总打印报送。
相关表格
1.《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工资送审花名册》(见附件1)
2.《参保单位人员增减表》。(见附件2)
办理形式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办理地点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中路615号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安居区劳动保障大楼二楼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蓬溪县赤城镇迎宾大道185号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射洪县太和镇白玉路上段336号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英县金元街109号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州南路359号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150下午230-550】、【夏季上午830-1150下午300-620】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咨询电话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67236
安居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8665796
蓬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392189
射洪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6836603
大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7823367
遂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25-5863213
投诉电话
0825-586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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