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登记、申报缴费办事指南


所属机构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办理下年度续保缴费手续(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监督电话0919-2180829 /218076
1、我需要具备的条件
已参加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我需要准备的材料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证、IC卡;
低保人员同时提供上月领取低保金发放存折或证明(持卡)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的低收入证明。
3、我想知道办理流程
4、我想了解收费标准
不收费
5、我想了解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
《铜川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发【2008】25号)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铜政办发【2008】67号)
《铜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试行)》(铜劳社发【2008】72号)
6、我想下载表格
7、办理地址
办理机构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窗口 参保人员所属社区经办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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