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职工或配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
二、办理地点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三、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和依据不收费
五、投诉电话33329376
六、设定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七、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柜员受理柜员审核客户签字网银支付
八、申请条件职工或配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额不高于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12倍
九、办理材料
1、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本人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此项无需审核原件);
4、当年民政部门颁发的《安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低保金领取的存折记录复印件一份;
5、需提取配偶公积金的提供配偶提取申请表二份(加盖单位公章)、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配偶代办的提供加盖手印委托书原件一份);
6、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加盖手印委托书原件一份,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所有资料复印件须a4纸复印,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十、联系电话
城区管理部33283327普定管理部38227166
关岭管理部37225366紫云管理部35230366
平坝、黎阳管理部34220166、34692939
镇宁、黄果树管理部36227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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