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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公积金互保贷款办事指南

2017-02-22 08:00:01 无忧保
办理要件(以下所有要件在面谈面签《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时需要核实原件) 1、购房证明材料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两年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发票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签发时间一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2、身份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过期或无身份证的,需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后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 3、婚姻证明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其购房人夫妻双方的有效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1)借款人或购房人已婚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2)借款人或购房人离异后单身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1份;(3)借款人或购房人未婚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1份。 4、户口簿(1)购房人为借款人或配偶的,提供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购房人为借款人父母或子女的,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同一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5、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提供收入证明,真实完整填写个人收入情况;收入畸高的,需提供相应的银行工资卡流水。 6、现有住房情况证明购房人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须在《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由购房人到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未满18周岁)在内的住房情况。 7、担保人资料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向“中心”个贷科、办事处咨询确认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带齐上述“办理要件”和担保人到“中心” 营业大厅或办事处,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面谈面签《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担保书→中心贷款审批→ “中心”开支票→借款人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借据→受托银行放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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