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办事指南


办理要件
1、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出具的结算个人负担证明(加盖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专用章);
3、住院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4、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7、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应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直系亲属证明,或提供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中任何一项证件予以认定。)
重病、大病界定
⑴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⑵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⑶心肌梗死
⑷肝硬化
⑸系统性红斑狼疮
⑹再生障碍性贫血
⑺风湿性心瓣膜病
⑻严重复合性外伤
⑼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
⑽心脏手术(包括介入术)
⑾良性脑肿瘤
⑿严重Ⅲ度烧伤
⒀精神分裂症
⒁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大病保险病种。
提取金额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新农合支付或单位报销部分)。保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余额100元。
办理流程客户提供办理要件→柜台受理打印《公积金支取凭证》→客户签字并领取回单→中心统一放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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