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受理及发放办事指南


职责性事项名称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受理及发放
事项编号
2060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事项
责任部门
信息中心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保障卡管理试行办法》和《天津市社会保障卡个人申领、制作、发放业务规程》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41号)
申请该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外地在津参保人员且在受理系统公安信息查无此人者,开发区、单位在社保集体办理丢失需补卡人员,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员,外籍在津参保人员。除以上人员外一律回到居住、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进行受理。
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本人进行受理需携带身份证,补卡人员需同时携带银行挂失单,领卡人员需携带领取单。代理人员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仅限亲属和同事)进行办理。办理卡需同时携带办卡人电子照片,领卡需携带办卡人领取单。
办理程序
1、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同时要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关系证明)补卡同时出具银行挂失单,领卡人员同时出具领卡单。
2、进行头像采集(代理人提供电子照片,使用U盘或光盘进行拷贝)领卡人员无此步骤。
3、进行最后信息受理及受理单确认,签字、交费。领卡人员确认卡片信息
是否需要现场踏勘
需踏勘
是否需要审图
需审图
承诺办结时限
45天
有无收费及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及申报网址
否
能否立等可取
否
受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发展促进中心办事大厅1楼服务区 12333(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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