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办事指南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在我市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2.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且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张,下同);
(3)《就业失业手册》;
(4)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社保卡或活期银行存折原件、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次月发放。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5、注意事项
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不再享受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终止失业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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