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


1、办理依据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2、提供资料
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张,下同);
(3)《就业失业手册》;
(4)本人社保卡;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提供死亡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办结时限即时办理,次月发放。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5、注意事项生育时间应当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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