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社会保险关系办事指南之应参保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1、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98号)
2、提供资料
(1)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说明;
(2)填写《补缴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明该职工与本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原始材料;
(4)当地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4、办理窗口各社保服务大厅经办窗口,咨询电话12333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