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单位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单位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潮府〔2011〕33号)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当月已在地税局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险种
所需材料
1.首次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申请书;2.《潮州市单位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呈批表》(一式三份);3.《在职(退休)人员明细表》(一式三份,需提供电子表格);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按人员社保编号顺序排列);5.当月地税已缴费的完税凭证;6.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承诺期限
当月
法定期限
当月
业务表格
1.《潮州市单位职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呈批表》;2.《在职(退休)人员明细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递送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申请书,并按要求收集报送所需材料;2.每月10号前报送社保局经办窗口,节假日不顺延。
网上办理流程
无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2号窗口)—审核(陈伟杰)—审批(杨佳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2号窗口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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