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死亡退费业务办理指南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死亡退费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固定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暂行办法>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日政发〔1995〕147号文件)
办理条件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个人缴费
提交材料
提供死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事程序
凭以上材料到3号窗口办理,经后台业务负责人审核后,打印个人缴费清单到机关保险处财务科办理退费手续。
办理时限
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
0633-886617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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