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养老金调整补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养老金调整补发
办理机构退休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08
办理条件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所需材料
1、《退休待遇履顺审批表》;
2、原始退休审批表;
3、更改信息的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修改人员向退休管理科提出修改申请
办理时限全年
办理依据
1、《关于过渡期结束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9]13号);
2、《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劳社发[2007]12号)。
收费标准无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