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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单位申请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办事指南

2017-02-25 08:00:01 无忧保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需要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单位介绍信、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当月或上月的《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或董事会章的一联《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批表》;   4、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的,并已委托派遣单位(劳务型公司)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请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5、无工会组织的单位,需附所有应缴职工的集体签名名单;   6、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社保缴费人数存在差异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差异原因的相关材料;   7、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受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相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   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审批表 样表及填表说明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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