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一、必备资料
	  1、提取人第―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配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3、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配偶代办或同吋提取的提供)
	  4、《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委托第三人代办的提供)
	  5、《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第一次提取的提供)
	  6、最近6个月还款记录原件、复印件
	  7、夫妻双方征信报告原件、复印件
	  8、提取人个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提取金额
	  每年提取1次,每次不大于12期月还款额
	  三、办理时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 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理。(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相关事项
	  1、职工家庭在本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2、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在贷款偿还6个月以后
	  3、第二次提取开始,每次提取时间离上次提取时间至少须间隔12个月
	  4、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职工以后偿还贷款的备用资金
	  5、提取资金转入本人储蓄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证书》有指定账户的除外)
	  6、提取人须授权公积金中心杳询职工家庭(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征信记录,柜员结合征 信报告和本地住房公积金系统认定贷款次数;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有2次或 2次以上的不能提取
	  7、《借款合同》为提取人与公积金部门签订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8、6个月还款记录须住房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盖章认定
	  9、“异地”指湖南省行政范围内、益阳市以外的地区
	  10、所有涉及个人信息的证件和资料必须与提取人身份证信息-致
	  11、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公证书》由公证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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