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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2017-02-25 08:00:01 无忧保
  1、服务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办理材料和程序   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农业户籍人员到所在村屯或乡(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非农业户籍人员到所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窗口办理。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由市残联颁发的重度残疾证(一级和二级)原件和复印件。   (3)对参保缴费人员在区、乡、(镇)录入参保信息,进行复核,为参保人制作缴费存折,并下发给参保人员。   (4)对参保人满60周岁时,到所在区、村屯或乡(镇)办理养老保险享受申报手续,经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服务承诺   对参保缴费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对享受待遇人员即时办理。   咨询电话8550895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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