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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减员、增员办事指南

2017-02-25 08:00:01 无忧保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减员、增员 服务对象 单位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向单位所属城区社保征缴管理部(金秋大厦7-9楼)经办窗口提交材料;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理业务,向新参保人员核发《医保ic卡申请表》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第三步打印当月《增减明细表》,在《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增员或减员)》上加盖业务审核章,业务办结。   注参保单位所有提交表格及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还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被吊销,无法在填写表格上盖公章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销或吊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需材料 1.办理新参保、续保业务 (1)《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增员)》一式二份; (2)新参保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养老、医疗新参保的人员还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相片各1张);续保的提供参保人原个人社保编号; 非中国籍公民参保的,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港澳台人员就业证》(或《港澳台专家证》或《港澳台常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进编人员提供进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若政治级别为副处级以上的还需同时附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2.办理险种新增业务 (1)《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增员)》一式二份; (2)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应提供考勤表和工资结算表等原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减员业务 (1)《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减员)》一式二份; (2)人事变动或离退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职工的辞职报告或调入调出文书等)   联系方式 城中区管理部2813905;柳南区管理部2826215; 鱼峰区管理部2803923;柳北区管理部2804073;柳东、阳和区管理部2817703;咨询电话0772-12333 附件信息 批量报盘模板(2014新)[.zip, 45.73kb] 下载 柳州市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申报表[.zip, 6.49kb] 下载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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