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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服务指南

2017-02-25 08:00:01 无忧保
  一、 建设单位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或民办企业法人登记证(审原件、交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四)中标通知书(审原件、交复印件)。   二、填报《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申请登记表》。   三、建设单位持《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费基数审核单》,按着《建设工程合同》工程价款的1%—5%比例,到指定银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四、建设单位持银行收款凭证(转账回单联)复印件,到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审查意见书》。   五、建设单位持《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审查意见书》到建设等行政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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