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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附件)

2017-02-28 08:00:02 无忧保
下面中国社保网小编DL为大家收集了广州市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供大家参考下载!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 参保人姓名   个人电脑号   参保人联系电话   未就业配偶姓名   配偶身份证号码   单位社保号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计生服务证编号   预 产 期   办理时孕周   申   请   选   定   医   院 产检选定医院   分娩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选定医院   人流(引产)就医      □门诊      □住院 异地计生选定医院      异地医院地址   以 下 由 选 定 异 地 医 院 填 写 异地医院等级 □1级(相当) □2级(相当) □3级(相当) 异地医院盖章   异地医院联系电话       填 写 时 间       以 下 由 经 办 机 构 填 写 确认回执编号   经办部门盖章   办  理  人       办 理 时 间       点击可下载: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附件) 注: 1.此表由参保人填写(选定医疗机构办理的本市就医、经办机构办理的异地就医填写一式二份),经参保单位确认。 2.选择异地就医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前须由异地医院填写相关栏目。 3.经办机构办理后,单位经办人(代办人)签名确认签收:______ 拓展阅读 2016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如何办理 部门名称: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 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发放生育保险就医凭证 服务对象: 广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含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的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和未就业配偶)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的; 2.妊娠满12周后至分娩前办理,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计划内终止妊娠的,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不需满12周)。 办理程序: 一、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1.参保人(除外未就业配偶)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及分娩或计划内终止妊娠的,由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2.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在信息系统录入申办信息;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参保人申办信息; 4.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并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5.参保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二、在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未就业配偶申办的,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后,符合条件的,即时给予办理,选择本市就医的发放《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作为参保人的就医凭证; 3.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在《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申请表》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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