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六大利好政策出台
 
                             
                        
                        
					
					
							
					
					
	5月26日下午,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六大新政,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存缴范围,提高贷款比例,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新政一
	梅州城区用人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都可以申请存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二
	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还清第一套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从60%降至30%。
	新政三
	市直单方存缴的贷款最高限额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夫妻双方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梅县区单方最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他县(市)单方最高限额从15万元调整到20万元,夫妻双方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新政四
	梅州户籍市民在省内就业并缴存公积金的,在梅州购买自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五
	扩大提取公积金范围,其中新增五种情况可以提取,分别是: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账户封存满一年且不再继续缴存的、住宅加装电梯的、租住商品房的、梅州本地缴存公积金省内异地买房的,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新政六
	增加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金融机构,为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更好地为缴存职工服务。
	我市公积金资金运转良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举行第三届一次全体会议,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六大利好政策出台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免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决定,选举李钢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谢航、丘孝东为副主任。审议通过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报告,以及提高归集覆盖面、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内容。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47亿多元,贷款余额34亿多元,个贷率为74%,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2亿多元,公积金资金运转良好。
	会议要求,新当选委员要尽快熟悉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认真履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出谋划策。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非公企业缴存覆盖面。要加大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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