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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理

2017-04-08 08:00:01 无忧保
事项名称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设定依据 1.《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湛府﹝2008﹞43号)2.《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湛府﹝1999﹞51号)3.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申请条件1.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2.已签订湛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书。3.医院具备联网报销条件且已按规定报销参保人相关费用并将报销数据上传医保结算系统。申请材料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汇总表2.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明细表 3.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汇总表4.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明细表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1.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汇总表 2.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结明细表 3.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汇总表4.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月结明细表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审批——结算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每月10日前申报结算上月费用。 2.承若时间:月底前结束审核,经审批后按流程移交结算支付。办理地点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联系电话0759-361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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