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清远市:生育津贴申办指南-生育保险办理

2017-04-09 08:00:02 无忧保
  生育津贴申办   一、政策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请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   三、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增发失业保险金时,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及提供以上材料。   五、办理地点:参保地社保局待遇计发科(股)   六、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七、联系电话:3369581

标签:   生育保险办理生育津贴保险办理生育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