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转诊转院办理指南-医疗保险办理


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办理指南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娄政办发〔2009〕23号)
3、《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娄政办发〔2012〕42号)
申请条件
受市内定点医疗技术限制,需转往外地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市内有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填写并签署转院意见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及本人身份证。
表格下载
无
办理地点
娄底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处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738-8262197
办理流程
(一)受理审核(医疗监审科)
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及身份验证。
(二)决定
1、到湖南省内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医院就医的,医审科打印《湖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2、到省内非异地联网结算医院住院的,科长、分管主任签署转诊转院审批意见。
3、到省外医院住院的,科长、分管主任,主任签署转诊转院审批意见。
(三)告知(医疗监审科)
告知申请人转院手续办结,并提示住院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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