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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失业保险主要的八项业务流程及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办理

2017-04-10 08:00:02 无忧保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一:   企事业单位参险登记业务流程   一、申请   企事业单位应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失业保险: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险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   (六)职工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职工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帐》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   经办机构在接到参险单位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后,核查证件及资料。经审核通过的,及时履行参险相关手续,通知该参险单位履行申报缴费业务。未通过审核的,经办机构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二:   企事业单位申报缴费业务流程   一、申报   参险企事业单位每月15日至25日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   (一)《月缴失业保险费申报表》;   (二)《职工增减明细表》及增减明细证明相关材料。   二、受理   (一)经办机构对参险单位所持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并在金保工程网上生成征缴台帐。   (二)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持《月缴失业保险费申报表》于次月25日前到地税部门缴费。   (三)审核未通过的,经办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三:   企事业单位变更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参险企事业单位应持以下资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业务。   (一)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三)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   经办机构对申请变更登记企事业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及时办理该项业务。未通过审核的,经办机构向申报单位说明原因。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四: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员应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本人《劳动合同》或《档案托管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失业人员所在参险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五)失业人员本人免冠近期照片一张。   二、受理   经办机构接到失业人员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资料,确定享受资格及期限。   三、发放   经办机构根据享受待遇人员每月签到情况统一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五: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80%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申请失业保险金80%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应在失业期结束后30天内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80%待遇。   (一)失业人员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受理   经办机构接到失业人员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资料,确定享受资格及期限。   三、发放   经办机构根据享受待遇人员每月签到情况统一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六:   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第一继承人应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失业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2、失业人员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人员失业金发放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   7、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经办机构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资料,确定享受资格。   三、发放   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七:   失业人员生育补助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可持以下资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补助金。   (一)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失业人员本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工行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新生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经办机构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资料,确定享受资格。   三、发放   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生育补助金。   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八: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请业务流程   一、申请   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持以下证件和资料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参保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   (三)参保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四)本人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二、受理   经办机构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审核申请人资料,确定享受资格。   三、发放   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同制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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