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服务指南-工伤保险办理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
事项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法定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
(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
申请
条件
用人单位具备劳部发[1994]503号、[1995]18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申报
材料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原因、时间、范围、条件、工种、人数)和申请表;
(二)拟实行特殊工时制度职工花名册(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种、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拟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时间、联系电话);
(三)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措施办法;
(四)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工会审议通过的材料;
(五)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六)书面劳动合同样本,签订了集体合同的需提供集体劳动合同样本;
(七)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期满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提交前期执行情况。
办理
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
(二)当场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即时受理并派出两名工作人员到单位现场调查核实或通过电话进行核实并做出处理;
(四)出具办理意见,并送达申请人。
收费
依据
收费
标准
不收费
法定
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
时限
1个工作日
联系
电话
0813—8213508
投诉
电话
0813—820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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