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事指南-失业保险办理


一、 项目名称:失业保险基金征缴
二、 办理依据:
1、 《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2011年7月1日施行);
2、 《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 1999 ) 258号发 布施行);
3、 《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3号,2002 年1月1日施行);
4、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 号发布施行)。
三、 报送材料:
1、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2、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相关表格。
四、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 办理流程:
1、 窗口审核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 符合条件的材料转交基金征缴科科长或副科长进行核准;
3、 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出具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六、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主办科室:61387807 (失业保险处)61387798 (服务窗口)
监督电话:63136209 (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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