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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办事指南-养老保险办理

2017-04-11 08:00:02 无忧保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 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办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者 办理程序 第一步:社保局一楼大厅3-8号柜领取《退保申请表》办理退休金停发。 第二步:凭《退保申请表》到金秋7-9楼城区部办理退保业务。 第三步:社保局一楼大厅3-8号柜办理丧葬补贴等(各项补贴直接划入退休死亡人员的养老金工资卡)。   备注: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死亡人员,由社区保障中心代办。 未纳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死亡人员,单位管理的由单位代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其亲属直接办理。     所需材料 1.企业经办人员或退休死亡人员家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休死亡人员的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供养人员要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办理: 1.与死者关系材料 (1)供养直系亲属劳保卡 (2)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法提供户口本、结婚证需到民证部门开具与死者关系证明或公证处公证与死者关系 2.外地户籍身份证需当地社保机构开具是否领取养老金证明 3.被供养人经济收入情况: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开具无固定收入证明 4.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被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被供养人户口所在地属外省的,还需提供所在地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有关文件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2-2832000;0772-12333(劳动热线) 附件信息 柳州市社会保险退保申请表[.zip, 45.04kb] 下载 手工办理方式 受理部门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受理地点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网上办理方式 系统名称   链接地址   资料转递途径 单位、个人资料送审 办理期限 常年办理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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