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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务员生育保险登记办事指南-生育保险办理

2017-04-12 08:00:01 无忧保
 公务员生育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生育保险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潮州市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潮府〔2002〕1号);2.《关于调整市直国家公务员生育补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潮财社〔2002〕29号);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十二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3月27日)。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公务员 办理条件 1.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包含12个月),申报时仍连续参保缴费;2.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年内申报;3.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所需材料 (一)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1.《潮州市公务员生育医疗补助费呈批表》(一式一份);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6.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医疗费票据原件;7.申请人活期开户银行账户复印件。(二)申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原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活期开户银行账户复印件。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天 业务表格 《潮州市公务员生育医疗补助费呈批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填写《潮州市公务员生育医疗补助费呈批表》1份;2.按要求整理、收集所需资料,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3.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审核科办理相关手续;4.经办人员现场受理,明确答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同时核查材料是否齐全;5.经审批同意后,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申报人银行账户。 网上办理流程 暂未开通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丁庆粧)—审核(庄乙聪)—审批(蔡立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3楼生育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标签:   生育保险公务员办理保险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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