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


◆事项名称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医院外来护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办理地点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申请条件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材料1、被羁押、拘役审查等人员,需携带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失踪人员,需携带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3、下落不明人员,需携带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经直系亲属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灵活就业人员填写专用)》(申字4-1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事项名称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医院外来护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办理地点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时间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申请条件因各种原因,暂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材料1、被羁押、拘役审查等人员,需携带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失踪人员,需携带法院宣告失踪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3、下落不明人员,需携带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经直系亲属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办理流程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灵活就业人员填写专用)》(申字4-1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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