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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专门服务机构首次注册“外国人来华工作系统”办事指南

2017-06-07 08:00:01 无忧保
一、系统访问 系统访问地址 :http://fwp.safea.gov.cn 浏览器推荐:IE10级以上、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二、注册流程 1.网上注册 2.注册完毕以后需由相关人员带好所需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 三、单位操作指南 1、登录 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网站地址,在网站右侧有系统登录/注册框,如果是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注册提示页面。阅读完提示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注册信息页面。 2、注册 将鼠标放置在填写说明上会给出填写提示,所有内容按照单位持有的证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可导出注册表(建议导出留存备份,企业需要将注册表打印盖章后,作为电子附件彩色上传),然后点击下一步完善注册信息。 3、上传材料原件 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进入附件上传页面,首先选择附件名称,然后通过浏览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附件。如果有多个附件,按照上面的顺序多次操作即可。注意:所有附件需原件彩色上传。所需上传附件如下表: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用人单位或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信息注册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加盖单位公章,如加盖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公章,提交授权书。注意盖章位置,公章盖在表格下侧左边,人事或外事章盖在下侧右边2单位合法登记证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行业许可证明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需提交行业许可证明。(如学校办学许可证)4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如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批准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等批复。5用人单位及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的业务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如果单位自己申办,需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委托经办人前来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事项的委托书;若单位委托中介代办,则中介机构经办人还需带好身份证、委托中介的委托书。 4、填写经办人 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经办人维护页面,增加经办人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每个单位至多增加三个经办人。 5、修改及撤销 提交成功后页面会跳转到信息已提交待审核页面。在提交后,如该单位审核业务未审核,用人单位可以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该笔业务的审核操作。撤销后企业可以对信息再次进行修改操作。修改后可以再次进行提交。 6、实名制注册登记 单位用户注册信息提交后: (1)单位用户直接申请,须由一位单位经办人携个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委托书)及所有上传的用人单位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 (2)如单位固定委托一家专门服务机构代办,注册时需将经办人委托书和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一并上传至系统,然后提供以下材料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 ①一位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的委托书) ③所有上传的单位材料原件 ④代办机构由一位经办人员携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⑤代办机构单位材料原件 ⑥用人单位与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 (3)如单位委托多家专门服务机构代办,则代办机构每次为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业务递交材料时都需上传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材料时带好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至窗口办理。 (4)单位网上注册提交后,需带好纸质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实名制登记通过后进行用人单位审核,受理部门将不另行通知。 7、完成注册 单位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正常的相关业务,未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8、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注册信息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 (2)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经济类型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函、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的,须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代表证。 (4)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本市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须提交商务部门认定的相关批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国家和本市认定的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及上海市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部门认定)还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一、系统访问 系统访问地址 :http://fwp.safea.gov.cn 浏览器推荐:IE10级以上、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二、注册流程 1.网上注册 2.注册完毕以后需由相关人员带好所需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 三、单位操作指南 1、登录 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网站地址,在网站右侧有系统登录/注册框,如果是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按钮,即可进入注册提示页面。阅读完提示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进入注册信息页面。 2、注册 将鼠标放置在填写说明上会给出填写提示,所有内容按照单位持有的证照上的信息如实填写。录入信息后点击保存,可导出注册表(建议导出留存备份,企业需要将注册表打印盖章后,作为电子附件彩色上传),然后点击下一步完善注册信息。 3、上传材料原件 点击下一步按钮后,进入附件上传页面,首先选择附件名称,然后通过浏览按钮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附件。如果有多个附件,按照上面的顺序多次操作即可。注意:所有附件需原件彩色上传。所需上传附件如下表: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份数纸质/电子要求备注1用人单位或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信息注册表原件1份纸质/电子加盖单位公章,如加盖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公章,提交授权书。注意盖章位置,公章盖在表格下侧左边,人事或外事章盖在下侧右边2单位合法登记证明原件1份纸质/电子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3行业许可证明文件原件1份纸质/电子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需提交行业许可证明。(如学校办学许可证)4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如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批准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等批复。5用人单位及受委托专门服务机构的业务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1份纸质/电子如果单位自己申办,需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委托经办人前来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事项的委托书;若单位委托中介代办,则中介机构经办人还需带好身份证、委托中介的委托书。 4、填写经办人 附件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经办人维护页面,增加经办人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每个单位至多增加三个经办人。 5、修改及撤销 提交成功后页面会跳转到信息已提交待审核页面。在提交后,如该单位审核业务未审核,用人单位可以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该笔业务的审核操作。撤销后企业可以对信息再次进行修改操作。修改后可以再次进行提交。 6、实名制注册登记 单位用户注册信息提交后: (1)单位用户直接申请,须由一位单位经办人携个人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委托书)及所有上传的用人单位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 (2)如单位固定委托一家专门服务机构代办,注册时需将经办人委托书和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一并上传至系统,然后提供以下材料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 ①一位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②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的委托书) ③所有上传的单位材料原件 ④代办机构由一位经办人员携身份证原件(包括所有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⑤代办机构单位材料原件 ⑥用人单位与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 (3)如单位委托多家专门服务机构代办,则代办机构每次为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业务递交材料时都需上传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在递交材料时带好代办机构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至窗口办理。 (4)单位网上注册提交后,需带好纸质材料原件至受理窗口进行实名制登记,实名制登记通过后进行用人单位审核,受理部门将不另行通知。 7、完成注册 单位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以办理正常的相关业务,未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不能办理相关业务。 8、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注册信息变更,需提供变更材料。 (2)用人单位办公地址、经济类型等变更,须提供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函、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或首席代表的,须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代表证。 (4)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科技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跨国公司上海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投资性公司,本市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须提交商务部门认定的相关批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国家和本市认定的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及上海市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部门认定)还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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