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社会保险信息调整


◆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信息调整 ◆办理地点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申请条件 单位邮寄地址、邮编、经办人员、电话等联系信息、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参保区(县)等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单位住所(地址)发生跨区变化需变更参保区(县)的,需携带单位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填写《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表》(申字0-1表); 2、其他单位需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单位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单位联系信息的调整。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信息调整 ◆办理地点 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为申报)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3、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沪劳保基发(1999)74号]。 ◆申请条件 单位邮寄地址、邮编、经办人员、电话等联系信息、银行基本结算账户、参保区(县)等信息发生变化。 ◆办理材料 单位住所(地址)发生跨区变化需变更参保区(县)的,需携带单位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需填写《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表》(申字0-1表); 2、其他单位需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申字0表)。 (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单位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单位联系信息的调整。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