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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进出站审批及户口调动


一、事项名称博士后、进出站审批及户口调动二、设定依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办理材料博士后进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报单位 流动站: 工作站:进站人姓名: 全国博管办存档编号: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1进站申请表2专家推荐信(应包括其博士生导师或其国外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3进站审核表(注明当前身份,有关单位出具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4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推荐意见留学回国招收提供61、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提供2、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获证者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证明)8博士后身份证明复印件9博士后户籍证明、在沪户籍接受单位出具的拟同意落户证明(具体地址及所属派出所)落户人员提供10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进站介绍信:业务受理中心: 年 月 日市博管办: 年 月 日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报单位 流动站: 工作站: 出站人姓名: 全国博管办存档编号: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类型本市出站留沪工作材料:1、2、3、5、6、7返回原单位材料:1、2、3出 国材料:1、2、3、9到外省市工作材料:1、2、3、8外省市出站来沪工作材料:10(1、2、3)、4、5、6、7序号材 料 名 称份数备 注1工作期满登记表2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3工作期满审批表4国家人事部或试点省市人事厅局落户介绍信、工作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5本市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接受函6在沪户籍接受单位出具的拟同意落户证明(具体地址及所属派出所)7博士后及其家属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落户、随迁人员提供8外省市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接受函9出国邀请函10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1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申报户口证明信: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业务受理中心: 年 月 日市博管办: 年 月 日五、办理地点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七、联系电话咨询热线:021-32511311投诉电话:021-32511207八、办理流程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博士后人员进站、出站”窗口,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打印出站所需书面材料。2、向设站单位提交书面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书面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事项名称博士后、进出站审批及户口调动二、设定依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办理材料博士后进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报单位 流动站: 工作站:进站人姓名: 全国博管办存档编号: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序号材料名称份数备注1进站申请表2专家推荐信(应包括其博士生导师或其国外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3进站审核表(注明当前身份,有关单位出具同意脱产做博士后的证明)4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5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推荐意见留学回国招收提供61、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提供2、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3、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获证者由学位授予部门出具证明)8博士后身份证明复印件9博士后户籍证明、在沪户籍接受单位出具的拟同意落户证明(具体地址及所属派出所)落户人员提供10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进站介绍信:业务受理中心: 年 月 日市博管办: 年 月 日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报单位 流动站: 工作站: 出站人姓名: 全国博管办存档编号: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类型本市出站留沪工作材料:1、2、3、5、6、7返回原单位材料:1、2、3出 国材料:1、2、3、9到外省市工作材料:1、2、3、8外省市出站来沪工作材料:10(1、2、3)、4、5、6、7序号材 料 名 称份数备 注1工作期满登记表2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3工作期满审批表4国家人事部或试点省市人事厅局落户介绍信、工作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5本市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接受函6在沪户籍接受单位出具的拟同意落户证明(具体地址及所属派出所)7博士后及其家属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复印件落户、随迁人员提供8外省市接受单位人事部门接受函9出国邀请函10博士后证书复印件11其他证明材料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分配工作介绍信: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申报户口证明信: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开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业务受理中心: 年 月 日市博管办: 年 月 日五、办理地点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00-5:00七、联系电话咨询热线:021-32511311投诉电话:021-32511207八、办理流程1、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点击“博士后人员进站、出站”窗口,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并打印出站所需书面材料。2、向设站单位提交书面出站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办理有关手续。3、通过设站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及书面材料审核后(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依次审核),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或分级管理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报送书面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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