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禅城医疗保险调整 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


政策重大调整 (一)医保缴费年度由社保年度(每年7月-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2月); (二)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 仅限于以下特定人群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 1、新生儿 2、办理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 3、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4、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 5、刑满释放人员 6、退役士兵 7、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中途参保按全年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三)取消“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通门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一。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2017年佛山禅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17年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材料2017禅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停保办理材料2017佛山禅城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关于开展2017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医保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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